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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成衣受惠于新塬产地规定对美国出口成长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网 | 发布日期:2009-11-30
  本(2009)年美国成衣进口市场虽呈现衰退,但自海地进口的成衣激增,海地出口商因美国2008年通过「海地机会伙伴促进法案II」(Haitian Hemispheric Opportunity through Partnership Encouragement Act of 2008, HOPE II),提供海地使用第三国布料制为成衣出口到美国市场可享零关税优惠待遇所适用的原产地规定非常宽松而受惠。此外,海地的劳工成本非常低廉,亦为其成衣输美成长的另一项关键性因素。
  
  由于HOPE II法案赋予海地输美享免关税优惠之成衣货品适用非常宽松的原产地规定,促使本年美国自海地进口成衣急速成长。
  
  本年1~9月美国进口成衣金额衰退12.7%,而自海地进口成衣的金额达3.82亿美元,较去(2008)年同期成长超过25%。
  
  市占率不大
  
  虽然本年1~9月海地在美国成衣进口市场的占有率已自去年同期的0.56%提高至0.81%,惟其在美国的市占有率仍非常小。
  
  根据美国商务部纺品处统计,本年第1季美国自海地进口成衣的金额较去年同期成长35.9%,第2季增加29.6%,第3季成长15.1%。
  
  海地成衣出口成长是受惠于美国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所谓的HOPE II新优惠条款。
  
  美国国会前于2006年底审议通过并自2007年开始生效的HOPE I法案,提供海地适用宽松之特定的原产地规定。该优惠法案允许海地使用亚洲的纱线及布料(非区内或非美国原料)制为梭织成衣在限额内输销美国可享有零关税之优惠待遇。此项规定与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DR)须使用区内与美国纱布原料之原产地规定(少数项目除外)相较具有关键性的竞争优势。
  
  较宽松的HOPE II优惠条款
  
  HOPE I法案条款已提供海地使用所谓"第三国布料"所制成衣输销美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待遇,但优惠限额极为有限,且适用条件的限制过于严苛。
  
  2008年美国国会再通过HOPE II法案,将前法案优惠内容大幅放宽,增列提供海地使用任何国家布料制之针织成衣(惟部分敏感成衣排除适用,如T恤衫等产品)在限额内输销美国享有零关税之优惠条款。
  
  HOPE II优惠法案亦规范有关由海地立法保护劳工的条款,其中包括一项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监管海地成衣厂(如同已受监管的柬埔寨工厂)改善劳动条件的稽查计画。
  
  该计画稽查人员将由海地政府任命,并由ILO进行支援与管理;海地成衣厂之设施需逐步符合ILO核心劳动标准。根据ILO之定期监测报告,美国总统可以撤销未遵循该等劳动标准之海地厂商适用优惠待遇之资格。
  
  美国政府证实海地遵守劳工法,欧巴马总统签署HOPE II法案适用效期仍为10年至2018年9月30日止。
  
  海地成衣输销美国市场可享有零关税优惠待遇之外,海地成衣出口商亦因当地非常低廉的劳工成本而受惠,虽然海地已实施最低工资条例,但全国约有70%的失业人口。
  
  目前除邻近的多明尼加将成衣生产据点转移至海地以外,预期将会吸引更多外人在海地投资。然而海地基础建设落后以及电力供应不足,也许将会使其发展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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